更换费和维保费筹集成矛盾集中区
11月10日18时左右,中山区勤俭街51号楼一部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正在赶往12楼住户高大娘家的“120”急救人员被困在里面长达半个小时之久,导致高大娘最终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据居民反映,自1989年入住后,电梯没有更换过。而另一部电梯坏了多久,具体时间就连居民都记不清了。
据悉,目前我市在用2万余部电梯,其中,使用期超过20年的老旧电梯占了10%,由于国家没有出台有关电梯使用年限及强制报废的相关规定,再加上动辄几十万元的电梯更换费用又无人承担,导致这些“老龄”电梯仍在服役之中。
超龄电梯,已达两千部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王社光介绍,近年来,高层建筑数量仍在不断增加,我市电梯数量以平均每年2000多部的速度增长。
“电梯使用年限长,零部件老化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比如说,部分老旧电梯制动器年久失修,反应不灵;报警装置失效,出现故障时不能及时与外界联系求救;电线、电缆等部件老化,不能及时更新改造,易导致突然停车等,这些原因都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王社光表示,通常电梯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但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标准,因此,不存在电梯“超期服役”的说法,只要通过每年质监部门的年检,就可以使用。
收费困难,维保跟不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老旧电梯事故频发,维修保养跟不上是主要诱因之一,“与国外预防式维保不同,我们许多住宅电梯采取的都是抢救性维保。”王社光说,根据去年新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定》,电梯每月需进行两次维保,但由于老住宅的物业收不到电梯使用费和物业费,没有钱进行常规维保,因此只能是出现问题后再找人进行维修。
“有物业还好说,如果是没有物业的弃管楼,更让人头痛,因为原则上,对于那些没有维保单位的弃管楼来说,我们是不会进行年检的,导致事故发生几率增大。”王社光表示。
更换电梯,资金是难点
据了解,目前我市住宅的老旧电梯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房产房,这部分电梯由房产部门统一进行更新,另外一种产权归属个人的商品房,则容易产生矛盾,而矛盾的焦点主要是资金使用。
据悉,电梯属于公用设施,按规定,其维修和更换都应启动维修基金,但仅靠维修基金难以支撑电梯更换的费用。王社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电梯寿命20年、商品房使用寿命70年计算,一栋住宅楼“一生”至少需要更换三部电梯,以每部电梯15万元计算,更换费用就需45万元,“这还不算电梯日常大修的费用,如果算起来,一部电梯的大修、更换总共要用掉近50万元。”
费用承担
物业住户
针锋相对
目前,我市还没有明文规定,更换电梯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至于这笔费用的归属问题,物业和住户各自都有自己的看法。
物业公司普遍认为,高层住宅小区电梯所有权归所在整栋楼全体住户所有,在保修期内,电梯出现问题由开发商、厂家、住户三者共同承担。如果在保修期外,电梯维保和更换费用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
对此,住户却反驳,“我们买房时已交付维修基金,每月还要承担电梯使用费,出现问题不能由业主自己承担责任。此外,承担的费用也应该因楼层而异,住在楼下的住户使用电梯少,承担的费用自然要少。”
据悉,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已陆续出台措施,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老旧民宅超龄电梯安全隐患问题。而目前,在我市少数小区采取的是物业、维修基金利息、业主各承担1/3费用,以此解决更换住宅老旧电梯的经费问题。
北京
到年限必须更换
北京市规定:建筑物单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多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8年,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必须更换新梯。已达到报废年限而暂不更新的电梯,电梯检测周期从一年一次缩短为每六个月一次。
南京
换梯开发商掏钱
南京市提出:电梯更新改造费用,从原来的维修基金中单独列出,同时规定不再由业主交纳,改由开发企业提前“埋单”:按照建筑的具体楼层不同,电梯被分成四个级别,每部费用从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电梯“养老金”将被存入专门账户,以便专款专用。对于已缴过物业维修基金的老房子,仍按旧办法执行。至于房改房,相关部门则争取产权单位承担部分费用,以减轻住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