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公安局民警训练中心电梯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00529。
二、标的名称:电梯。
三、项目简要需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2010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9日10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生产厂家参与竞争的: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期限在3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亿元及以上或美元贰千万及以上)、税务登记证书;
2、提供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等级为A级);
3、提供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安装许可证(资质等级为A级)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
4、提供电梯安全生产许可证;
5、通过ISO9000和ISO14000双认证;
6、投标产品必须在大庆有售后维保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委托第三方维保的,投标无效);
7、提供2007年以来(含2007年)50以上万电梯供货合同、验收报告及使用方运行情况报告或记录(至少三份)。
经销商参与竞争的: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期限在3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书;
2、提供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
3、提供生产企业对本地区或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
4、提供2007年以来(含2007年)50以上万电梯供货合同、验收报告及使用方运行情况报告或记录(至少三份);
5、提供第一条第1、2、4、5、6项中要求的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的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有关资质证件传送至本中心。外地供应商可传真。资质证件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等级为A级);(生产厂家需要提供)
◆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安装许可证(资质等级为A级)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生产厂家需要提供)
◆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经销商需要提供)
◆书面注明所投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在开标时审查。
八、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163311
联系人:杨明海
联系电话:0459-4671893
传真:0459-4671892
九、注意事项:
◆1、采购中心于2010年8月4日开始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后请于8月4日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本单位不另行通知。如因未被抽取导致未成功下载文件,请致电咨询报名联系人;如下载中心无谈判文件,请致电咨询项目负责人——李春修(0459-6370898)。由于供应商较晚报名或未及时下载文件导致的供应商未能及时参加预备会及其他采购程序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网登记注册,并根据注册要求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以及各种国家资质文件(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各种资质证等)和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黑龙江省其它具备供应商注册审核条件的采购办审核。
3、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或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4、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并依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方为初审合格。未达到上述要求造成报名失败,本单位不另行通知。
5、本次审核为供应商报名资格初审,终审结果将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会评审现场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