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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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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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法院办公楼电梯采购公告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汉市人民法院 委托,拟对 电梯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DGGG[2010]019
二、招标项目:电梯采购
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有机房乘客电梯2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合格有效证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合格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以上合格有效证件;当地安装单位具有B级安装资质且注册资金在150万元以上。
5、投标人近2年内必须有与本次投标电梯工程类似(品牌、型号一致)的典型业绩。
6、投标人在成都市或德阳市有固定的维修保养机构。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发售)在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三十八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作为合格的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复印件等资质);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原已参加过广汉市类似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但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其它资质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9月6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三十八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 广汉市人民法院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三十八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38-5350330
传 真:0838-5350330
电子邮件:ghzfcg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