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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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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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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忍吗?珠海一小区电梯查出7项不合格,责停一个月后还在用

珠海一小区8台电梯,经检测有7项不合格,检测机构随即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结果过了一个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上门执法检查时,却发现电梯还在用。目前,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该物业公司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使用。


2015年3月25日,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来到斗门区某物业公司,对其管理的小区内8台电梯进行检验,结论是发现不合格,且不合格项目有7项之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检验机构现场要求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电梯。


但是直到2015年4月9日,当斗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上门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上述8台乘客电梯还未进行复检,也无检验合格,更没有停止使用,均处于通电、正常使用状态。执法人员更在现场发现,有居民正在使用2栋3单元2#乘客电梯上下楼层。


该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斗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物业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