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技能提升计划(2018-2021)》(沪委办发〔2018〕24号)精神,现就开展本市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关于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实施范围
(一)承办单位
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主要由下列单位或部门承办:
1.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2.上海市技师协会有关分会和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技师协会”)。
(二)培训对象
本市各类用人单位中,已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每两年可参加一次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其中,基地及其上下游企业职工由基地组织承办;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可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专业培训条件的基地或技师协会组织承办。
二、 关于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一)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行业和专业技术发展趋势,以新技能、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为学习和培训的模块。
2.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和岗位工作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的培训内容模块。
3.本市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政策,专业技术管理和专利等相关知识,以及带徒传技的方法和手段。
(二)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培训形式主要为讲座、实务培训、参观考察、技术研讨等。
(三)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课时每期一般为50-60学时。
三、关于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项目备案
1.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申报备案。
承办单位应选择有相应专业培训资质的单位作为技师技术更新培训的实施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协议,并按要求和模板(详见附件1)制订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组织管理、培训内容及时间和师资的安排、考核要求等。
承办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详见附件2)。专家不少于3名,主要指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或教育培训经验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等。
承办单位应填写《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实施方案备案表》(详见附件3),连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等相关材料交市就业促进中心。
2.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由市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备案。
市就业促进中心负责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备案受理。备案后实施方案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开展同一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培训实施
1.经备案的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办理相应的入网、开班等手续,按照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2.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培训实施过程纳入本市职业培训网络化管理,培训实施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培训信息录入工作。在培训实施期间,培训实施单位还应按本市补贴培训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督导评估。
3.按本市补贴培训有关规定,由承办单位对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导,确保培训质量。
(三)考核发证
1.承办单位应按实施方案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态度、技术研讨与小结撰写的质量等(可参考附件4)。
2.对于考核合格的学员,由上海市技师协会颁发《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合格证书》。
四、关于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的经费补贴
(一)补贴条件及对象
经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学员,可按本市公布的当年度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培训费补贴。
(二)补贴经费核拨
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补贴经费实行核拨到培训实施机构的补贴方式。由培训实施机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申请培训补贴,逾期视作放弃补贴申请。经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相应的补贴经费核拨至培训实施机构的银行账户。补贴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原则上按专业大类分类实施培训。
(二)承办单位应做好组织发动、方案设计、方案评审、上报备案、过程管理、培训督导、考核监督等工作。
(三)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组班、信息录入、培训实施及经费核销等工作。
(四)市技师协会可通过组建讲师团等形式,加强技师技术更新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组建专家核心组等形式,提升技师技术更新培训的项目质量;通过召开技师技术更新培训交流会,总结经验、提升项目实施水平,评选优秀师资和精品课程。
附件:1.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模板
2.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估意见表
3.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实施方案备案表
4.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考核参考标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附件1
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模板
一、 基本情况
明确承办单位和培训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 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技师技术更新培训,总体上能够达到 要求。
三、 培训对象
明确培训对象的来源和培训计划人数,主要针对本市企业中
已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 组织管理
明确组织培训的保障措施。
五、 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一(1.…2. …3. …)
2.培训内容二(1.…2. …3. …)
3.培训内容三(1.…2. …3. …)
……
主要内容须包括1.行业和专业技术发展趋势,以新技能、
新知识、新技术为学习和培训的模块。2. 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和岗位工作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的培训内容模块。3. 本市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政策,专业技术管理和专利等相关知识,以及带徒传技的方法和手段。
六、 培训实施安排
1.培训课时
每期一般为50-60学时。
2.培训形式
主要以讲座、实务培训、参观考察、技术研讨等。
3.培训实施安排表
七、 考核要求
1. 考核项目一(考核时间、考核方式、配分、评分细则等)
2. 考核项目二(考核时间、考核方式、配分、评分细则等)
……
考核项目须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态度、技术研讨与小结撰写的质量等方面。
八、 其他说明
附件2
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专家评估意见表
附件3
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实施方案备案表
附件4
技师技术更新培训项目考核参考标准
1.出勤情况(20分)
考核方式:制定签到表,执行课前课后签到。
根据出勤率评分:出勤率100%——20分,出勤率85%以上——15分,出勤率80%以上——10分,出勤率80%以下——0分
(注:出勤率低于80%即视为本次培训考核不合格)
2.学习态度(10分)
集中精力听课,认真——10分。一般——6-8分,较差——3分。
3.参加研讨交流(20分)
评分要求:学习态度、发言质量、岗位结合程度
优秀20-18分,良好17-10分,一般9-5分
4.学习小结(50分)
考核方式:培训结束前撰写一篇培训小结
评分要求:
1.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内容可以从学习收获、专家授课、带徒经验、交流研讨等方面或环节总结自己在培训期间的感受和体会;
(1)字数达到,学习体会联系实际深刻,技术小结有案例分析,带徒经验有提炼,体现个人独特的认识和见解50-40分
(2)字数达到,学习体会联系实际、技术小结有案例、带徒经验有总结39-30分;
(3)字数达到,学习体会联系实际一般,技术小结无亮点,带徒经验总结一般29-20分;
(4)未达字数,内容未达标准19-10分。
五、总评成绩
以得分确定总成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1.优秀:100分-90分 ;
2.良好:89分-80分;
3.合格:79分-60分;
4.不合格:6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