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与广告
上海电梯
《上海电梯》创刊于1988年8月,是我国电梯行业办刊最早的杂志之一。因为它一直坚持以电梯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为主的办刊宗旨,受到国内电梯企业和相关企业及广大读者的...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埃略凡特文化传播DM杂志
2009年1月创办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传播广告》。它不仅能扩大电梯企业向社会各个层面,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单位的信息传播和全面交流;也让房地产企业及物业公司从...
点击阅读电子杂志 >
《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听证会召开(组图)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提高公众参与度,根据《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州市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常州市法制办委托,常州质监局于4月10日举行了《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市质监局副局长薛利群担任听证主持人;市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副处长岳鸣刚、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尚卫东担任听证员;来自安监局、房管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参加本次听证会。11名听证代表分别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电梯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公司、房产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单位和社区。

  《办法》起草者之一、市质监局特设处处长周向阳从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和制定过程等方面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办法》的起草情况。随后与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对《办法》的章节调整、法律责任界定、电梯维护费用征收、老旧电梯大修费用筹措、严重事故隐患界定等条款提出了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将有利于《办法》的进一步完善,有效推动电梯维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促进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注: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电梯已成为市民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之一,尤其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电梯越来越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常州市法制办于2011年拟定了《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计划,委托市电梯安全监察职能部门——常州质监局组织起草。常州质监局于2011年5月形成了《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同时,书面征求了建设、房管、公安、消防、安监、物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