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财政局、各区建设管理委、各区房管局,市特检院、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住宅建设单位、电梯制造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市电梯选型采购管理,全面提升本市新增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现就规范电梯设计、制造、选型、采购、检验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设计选型要求
本市新建住宅的电梯设计选型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上海市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要求》(T/SETA0001-2019,以下简称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的相关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满足《上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T/SETA0002-2019,以下简称本市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的相关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新建住宅小区的电梯宜采用有机房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根据需要采用无机房电梯。按要求应当设置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梯应符合《GB/T 26465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住宅电梯应配置至少符合《DB31/T 1123 智慧电梯监测终端技术要求》标准2级要求的监测终端,鼓励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符合标准3级要求的监测终端。
二、加强电梯采购管理
各建设单位采购住宅电梯应树立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的理念,确保本市新增住宅电梯的配置选型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及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各建设单位应加强住宅电梯的采购管理,按照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鼓励采购延长维保服务期限和质量保证期的住宅电梯。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加强对住宅电梯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重点审查电梯相关的配置选型、土建设计、功能要求等是否符合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住宅电梯规格、类型、数量配置与建筑物的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对于不满足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查通过。
(二)加强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各电梯监督检验机构应根据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修订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严把安装监督检验质量关。增加对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注明设计使用年限或次数、配备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或系统等内容的查验,对于新增的消防电梯依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进行监督检验。
(三)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各建设单位应在住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消防电梯应取得消防员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后,组织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住宅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竣工验收应增加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相关验收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电梯设计、制造、选型、采购、检验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指导行业和社会组织制订、完善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等标准;指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督促电梯监督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修订电梯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展住宅电梯的监督检验质量抽查和电梯型式试验符合性验证;指导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市住宅电梯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对电梯采购项目的监管,进一步依法促进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要负责督促建筑设计单位按照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进行住宅电梯设计;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等要求,做好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督促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文件审查。
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本市保障性住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电梯选型采购时,严格按照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配置电梯;指导各区房管部门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中推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
各区市场监管局、建设管理委、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应加强对住宅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保障性住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检查。加强对住宅电梯的动态监管、智能监管、科学监管和信用监管,严格查处电梯生产单位的违法失信行为,并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应建设主管部门。研究建立基于信用的电梯生产单位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的电梯生产单位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进行相应限制。
五、其他
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团体标准文本可在上海电梯微信公众号或www.sh-ea.net.cn网址查询。
本市既有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采购其他使用场所电梯时,参照执行。
本文件自2019年 月 日起施行。